全国咨询热线:
010-56242273 13120251717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强基计划 » 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及高校农村学生专项 “腾飞计划”招生简章发布!一文读懂
时间:2021-04-17 11:39:53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成为为国担当,能承担科技创新、科教兴国重任的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中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4月12日至4月30日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测办法

 

1.考生须于6月10日-6月20日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校测考试确认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放弃、未确认或未完成承诺书签订的考生,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2.入围校测名单将于6月下旬确定:

 

(1)对于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下同)的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6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

 

(2)对于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B类考生,可破格入围校测。

 

(四)校测考核

 

7月4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举行校测(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A类考生根据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参加笔试,满分100分,按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2倍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选拔环节、不计校测成绩。

 

2.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专家、考生以“双随机”抽签方式配对,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资料,面试前安排充足时间由面试专家审阅。

 

4.校测成绩满分为150分。

 

5.体质测试将于面试后进行,体质测试成绩将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的排序依据之一;考生不可无故缺席体质测试,否则取消校测成绩。

 

(五)录取办法

 

1.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校测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校测成绩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体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A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3.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将为强基计划录取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将在本硕博衔接培养、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建立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

 

(三)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基础医学专业录取的强基计划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专业;其他专业录取的强基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校测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测考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凡参加强基计划校测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视疫情防控情况,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八)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包括强基计划在内的各项考试招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领导与监督保障机制

 

(一)复旦大学强基计划由学校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有关工作。

 

(二)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入围校测标准、录取标准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四)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强基计划报名平台: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八、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的具体要求,复旦大学2021年继续实施“腾飞计划”,畅通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子获得享受中国最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选拔符合复旦人才培养理念、勤奋好学、独立自强、学习成绩优秀、具有发展潜质的农村学生,对通过选拔的优秀学生给予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本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地区、原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本年度“腾飞计划”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将根据考生报名并通过审核情况、生源地历年生源质量等因素制订分省计划,具体原则见下文“三(五)”条说明。

 

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4月12日至4月25日,考生可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二)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还将审核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质等。

 

(四)5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五)根据通过审核考生人数,综合考虑各省份通过审核总人数比例、历年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订分省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六)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

 

(七)通过审核的考生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

 

文科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理科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0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上述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八)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四、奖励帮困措施

 

“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落伍”,这是复旦大学向全社会的郑重承诺。

 

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除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新生奖学金外,在校期间还有几十种奖学金可供申请。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医疗帮困、冬季送温暖、爱心公益站等综合资助平台。除经济上的帮扶举措外,学校设计实施“助力成长计划”,搭建学业促进、心理支持、社会实践、视野拓展、创新创业五大平台,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帮扶和支持。

 

详细信息见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网站。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将对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复旦大学“腾飞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

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www.stuaff.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

返回
↓ 下一篇:
专心服务教育事业
做最受家长信赖的教育服务企业
欢迎与我们联系
提高成绩不是梦,赶快通过一下方式联系我们吧?

电话
010-56242273
13120251717

公司微信

专业老师在线

Copyright 2017 百大教育 京ICP备18055611号
在线咨询
服务热线
010-56242273
13120251717
官方微信